《學思踐悟》專欄文章強調,“做合格共產黨員,首先要心中裝著黨章,守住黨員底線,無條件地履行好黨員八條義務,按著黨章指引的方向,朝著高標準努力。”這一論述,重申了黨員務必尊崇黨章的最基本要求,應該成為各級黨組織管黨治黨、廣大黨員加強黨性修養、守住底線的行動指針。
尊崇黨章才能心中有黨。每一名黨員都曾面對鮮紅的黨旗,舉起右拳莊嚴宣誓:“我志愿加入中國共產黨,擁護黨的綱領,遵守黨的章程,履行黨員義務,執行黨的決定,嚴守黨的紀律,保守黨的秘密……”說到就要做到,承諾就要踐諾,做人做事應當如此,從政為官亦不例外。黨員入黨,既然是志愿加入,就應該自覺服膺黨章,按黨章要求辦事,決不能松松垮垮、稀稀拉拉、懶懶散散。心中有黨,就是要在黨言黨、在黨愛黨、在黨為黨、對黨忠誠。每個黨員干部都應當對黨始終充滿深厚感情、始終忠誠如一。特別是在當前,國際形勢發生著深刻變化,各種思潮相互激蕩、各種文明相互交融、各種觀念相互碰撞,國內全面深化改革進入關鍵時期,我們黨正面臨許多前所未有的新課題、新考驗。黨的每一個成員更要有黨章意識、黨員意識和大局意識,當好“黨的形象大使”,不論何時何地,都要相信組織、依靠組織、服從組織,自覺接受組織安排和紀律約束,自覺維護黨的團結統一。
尊崇黨章才能心中有民。我們黨對黨員要求一貫堅持嚴格的標準,在歷屆黨章中均有體現。現行黨章對合格黨員標準提出了原則性規定和新要求,集中體現在第一章“黨員”的九條規定和第二章第十條的相關規定中。黨中央在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中提出的“講政治、有信念;講規矩、有紀律;講道德、有品行;講奉獻、有作為”要求,正是對黨章關于合格黨員規定的概括凝練。這些內容,看似不多,做起來卻殊非易事。心中有民,就是要不忘宗旨、愛民敬民、親民為民、取信于民。人民群眾是水,黨的干部是舟,“水可載舟,亦可覆舟”。如果我們忘記了這一點,脫離了人民群眾,輕則會被人民群眾唾棄,重則會有亡黨亡國的危險。只有心中有民,做決策、抓工作、辦事情首先考慮人民群眾的利益,做到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才能使人民群眾永遠擁護和支持我們。
尊崇黨章才能心中有責。從黨誕生至今,正是因為有無數這樣的共產黨員,時刻牢記著自己的黨員身份和黨章要求,以堅強黨性實踐對黨的忠誠,才使我們黨始終走在時代前列,不斷帶領人民從勝利走向新的勝利。然而現實中,有些黨員在思想上,理想信念滑坡,精神上“缺鈣”,行為上出軌違紀;在政治上,對上級決策指示打折扣、搞變通、做選擇;在組織上,遇事挑三揀四,跟組織講條件;在作風上,責任意識薄弱、擔當精神欠缺,不嚴不實、飄浮敷衍……凡此種種,皆因忘了自己的黨員身份,黨員意識淡薄,亟需通過重溫黨章以促改正。心中有責,就是要兢兢業業、勤勉干事、敢于負責、勇于擔當。黨之興亡,黨員有責。責任體現黨性,責任反映品行,責任關乎事業。當前,全面深化改革正在開局、起步,我們比任何時候都需要焦裕祿那樣的責任意識和擔當精神。每個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都要以焦裕祿精神為鏡子,以強烈的責任意識和擔當精神,直面矛盾,務實重干,敢于啃硬骨頭,敢于涉險灘,盡心竭力為群眾解難事、辦急事。
尊崇黨章才能心中有戒。“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規,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黨章為我們提供了處理好公與私、情與法、利與害等遵循,它的紀律和規矩是防止被“圍獵”的“金鐘罩”“鐵布衫”,使我們知道什么可為,什么不可為,按紀律辦、按原則辦,做而有所顧忌,行而不忘法典,讓我們自覺把黨的紀律、政策制度、組織程序以及群眾的監督當作“戒尺”置于心間,當作達摩克利斯之劍懸在頭頂,永遠不觸碰、不逾越,就不會有“墻高不見春”的可悲下場。心中有戒,就是要心有所畏、言有所慎、行有所止、清廉自守。黨員干部能否常懷敬畏和戒懼之心,不僅關乎做人行事的操守和品行,更關乎黨的執政之基。事實證明,“四風”之害,作風之弊,行為之垢,腐敗之源,很多時候就是因為一些黨員干部心中無敬畏、無戒尺。黨員干部只有心中時時有戒尺,知所循、知所守、知所懼,才能在任何情況下都能穩得住心神、管得住行為、守得住清白,做到一塵不染,形成風清、氣正、心齊、事成的良好氛圍。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作為一名黨員,只有堅持尊崇黨章,才能真正守住底線,始終做到“心中有黨、心中有民、心中有責、心中有戒”,真正完成好黨和人民托付的任務,贏得群眾的真心擁護和衷心點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