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整體工作安排
(一)擬研究制定的文件
研究制定健康中國行動監測和考核細則(試行)、健康中國行動專家咨詢委員會管理辦法、健康中國行動推進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規則。
第二部分:各專項行動重點任務
一、健康知識普及行動
(一)重點舉措
二、合理膳食行動
(一)擬研究制定的文件
1.制定發布《營養健康餐廳創建指南》、《營養健康食堂創建指南》。(衛生健康委負責,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2.細化2020年合理膳食行動實施路徑,明確重點任務、時間進度和責任部門;繼續加大政策協調力度,強化全國營養工作體系和能力,出臺2020年合理膳食專項行動實施效果評估方案并組織評估。(衛生健康委負責)
3.繼續開展減鹽科普與宣傳系列活動;凝聚政府、社會團體和產業界等各方力量,共同探討與推動中國減鹽行動的落實。(衛生健康委牽頭,中央宣傳部、市場監管總局、廣電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加強營養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完成國民營養健康專家委員會的組建工作;試點推進開展公共營養師的培訓。(衛生健康委牽頭,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5.動員媒體參與合理膳食主題的健康教育活動。繼續開展“全民營養周”、“中國學生營養日”等活動。(衛生健康委牽頭,中央宣傳部、教育部、農業農村部、體育總局、中國科協按職責分工負責)
6.繼續開展營養扶貧工作,通過多種形式,實施貧困地區重點人群營養干預。(衛生健康委負責)
7.進一步建立完善營養健康標準體系,制定食品安全標準基礎上的食品營養相關標準。理順工作機制,探索完善營養標準方法路徑。(衛生健康委牽頭,農業農村部、市場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重點舉措
3.積極協同做好“兩綱”終期評估,結合健康中國建設,推動“兩綱”衛生健康領域相關工作落實,確保如期實現“兩綱”目標任務。(衛生健康委負責)
4.以實施母嬰安全行動計劃為抓手,推動醫療機構全面落實母嬰安全五項制度,對表現突出的醫療機構予以通報表揚。以指導評估為抓手,開展國家級孕產婦死亡評審和新生兒死亡評審,強化母嬰安全形勢動態分析研究和專項調研指導。(衛生健康委負責)
5.制訂危重孕產婦救治培訓與演練方案,建立危重孕產婦救治培訓體系。(衛生健康委負責)
6.深入開展全國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訓項目,統籌推進健康教育、婚前檢查、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增補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工作,加強產前篩查和產前診斷服務與管理,加強新生兒疾病篩查,對符合條件的先天性結構畸形和地貧患兒給予醫療救治,讓更多生育家庭受益。(衛生健康委牽頭,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7.加強新生兒保健工作,規范新生兒死亡評審,推廣早產兒袋鼠式護理、新生兒復蘇等適宜技術。(衛生健康委負責)
8.推進農村兒童早期發展試點工作,完善農村兒童早期發展服務模式和內容。規范和推進兒童早期發展服務。(衛生健康委負責)
9.開展母乳喂養周活動,倡導、促進母乳喂養工作。(衛生健康委負責)
10.加強貧困地區兒童營養改善項目管理,提高項目執行效果,使更多兒童受益。(衛生健康委負責)
11.推進兒童健康管理,做好兒童貧血、齲齒、視力不良、心理行為問題等兒童重點疾病防治。(衛生健康委負責)
12.推進宮頸癌、乳腺癌等婦女重點疾病防治,進一步加大宮頸癌篩查力度,預防和控制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衛生健康委、全國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13.開展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實現符合條件的殘疾兒童應救盡救。(中國殘聯牽頭,民政部、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4.加強省、市、縣三級婦幼保健機構能力建設。(發展改革委、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5.加強婦幼保健專科能力建設,推廣各地婦女保健工作經驗亮點,探索青少年保健、婦女營養、心理保健等婦女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模式。指導二級以上婦幼保健機構設置中醫臨床科室。將“門診中醫藥服務占比”列為婦幼保健機構績效考核核心指標。指導加強中醫藥適宜技術和中成藥用藥培訓。(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6.加強婦女兒童疾病診療中西醫臨床協作,提高疑難病、危急重癥診療水平。(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7.加強輔助生殖技術專項服務技術管理,完善輔助生殖技術質量控制體系。(衛生健康委負責)
18.鞏固完善基層婦幼健康服務網絡,推進區域婦幼健康信息平臺建設,加強信息整合與共享,提高管理效率,方便群眾辦事。探索推進“互聯網+婦幼健康”服務,讓信息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提升群眾滿意度。(衛生健康委負責)
八、中小學健康促進行動
(一)擬研究制定的文件
1.研究制定全國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評議考核辦法。(教育部牽頭,衛生健康委、體育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2.研究制定《關于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體育工作的意見》、《關于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衛生與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見》。(教育部負責,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3.修訂《中小學健康教育指導綱要》,研究制定大中小幼一體化健康教育大綱。(教育部負責,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二)重點舉措
4.組建全國中小學健康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充分發揮專家咨詢、研究、評估、指導作用。(教育部負責)
5.加強中小學衛生保健機構和校醫隊伍建設,加強心理健康教育隊伍建設。(教育部、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6.開展2020年“師生健康中國健康”主題健康教育,深化健康教育改革。(教育部負責)
7.落實國家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開齊開足體育與健康課程,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改善師資、場地、設施、運動風險防范等辦學條件。發展校園足球,完善制度體系和中國特色青訓體系。持續推進籃球、排球、冰雪運動、網球等學校體育項目,深化學校體育改革。(教育部負責)
8.持續推進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工作,面向各省(區、市)人民政府開展評議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教育部牽頭,衛生健康委、體育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9.落實《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強化學校食品安全和營養健康管理。強化校園食品安全和傳染病防控,落實校園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持續提高食堂“明廚亮灶”覆蓋率。(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0.落實學校傳染病防控制度和措施,嚴防嚴控傳染病聚集性疫情。(教育部、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職業健康促進行動
(一)擬研究制定的文件
1.研究制定職業健康達人標準。(衛生健康委負責,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2.編制醫護人員等重點職業人群職業健康指南。(衛生健康委負責,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二)重點舉措
3.持續推進塵肺病重點行業工傷保險擴面專項行動,定期了解粉塵危害基礎數據庫信息更新情況,及時將相關用人單位勞動者納入工傷保險統籌范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4.建設運維職業健康新媒體平臺,融入健康中國政務新媒體矩陣,提升職業健康宣傳的質量、效率和水平。(衛生健康委負責)
5.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編制職業健康保護宣傳材料,積極營造全社會關心關注職業健康的良好氛圍。(衛生健康委牽頭,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總工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6.組織開展職業健康傳播科普作品征集活動,逐步建立職業健康傳播科普資源庫。(衛生健康委、全國總工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7.組織開展2020-2021年度全國“安康杯”競賽活動,增強職工安全健康意識,積極營造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的良好氛圍。(全國總工會牽頭,衛生健康委、應急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8.圍繞職業健康保護行動重點工作,組織媒體集中宣傳、跟蹤報道、推廣典型經驗,有力推動各項工作落實見效。(衛生健康委負責)
9.開展職業健康進企業、進醫療衛生機構、進職業學校“三進”活動,提升重點人群的防護知識與意識。(衛生健康委負責)
10.開展醫護人員等職業人群的職業健康素養基線調查。(衛生健康委負責)
十、老年健康促進行動
(一)擬研究制定的文件
1.研究制訂《“十四五”健康老齡化規劃》。(衛生健康委負責,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2.制定《關于擴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指導意見》。(醫保局負責,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3.制定《養老服務人才培訓提升行動》,公布養老護理員培訓大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牽頭,民政部按職責負責,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4.制定發布《服務健康事業和健康產業人才培養引導性專業設置指南》。(教育部負責,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5.制定印發《關于進一步提升軍休干部服務管理水平的通知》。(退役軍人部負責,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二)重點舉措
6.提升老年人健康素養。組織開展老年健康宣傳周活動、阿爾茨海默病預防與干預宣傳活動、老年健康知識大賽等。(衛生健康委負責)
7.推進老年健康服務。繼續開展老年健康西部行、老年心理關愛項目。(衛生健康委負責)
8.開展老年醫學專業技能培訓,實施老年醫學人才培養項目。開展安寧療護師資及從業人員培訓工作。(衛生健康委負責)
9.加強社區居家和農村醫養結合工作,支持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院提升醫養結合服務能力和水平。(衛生健康委牽頭,發展改革委、民政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10.繼續開展智慧健康養老試點示范工作。(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民政部、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1.依托“中醫中藥中國行——中醫藥健康文化推進行動”,引導老年人科學認識中醫藥、正確使用中醫藥。(中醫藥局負責)
12.繼續依托中醫醫療機構和基層醫療機構積極向社區老年居民推廣多樣化的自我保健方法。(中醫藥局負責)
13.繼續加強中醫老年病學重點學科建設,指導中醫藥院校繼續開展老年健康服務人員培養培訓,提高老年健康服務人員服務能力和水平。(中醫藥局負責)
14.繼續指導、推動各方力量組織開展適合老年人參與的健身賽事活動。繼續倡導廣大社會體育指導員對老年人參加體育鍛煉給予科學指導,動員老年群體參與社會體育指導員相關工作。(體育總局負責)
15.繼續開展面向老年群體的示范性群眾文化活動。(文化和旅游部負責)
16.推動和引導有條件的高校開設老年醫學、老年護理學、老年心理學、老年社會學、營養等與老年工作相關的課程,加強老年工作相關知識和能力的培養。創新發展老年教育,推進實施發展老年大學行動計劃。啟動健康類老年教育資源共享行動。(教育部負責)
17.開展無障礙環境市縣創建工作和老年人居家適老化改造工程。督促指導各地有序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指導地方采取政府補貼等方式,對納入特困供養、建檔立卡范圍的高齡、失能、殘疾老年人家庭,根據需要實施適老化改造。(民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國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18.繼續做好老黨員教育管理和關懷幫扶工作。充分發揮老黨員的傳幫帶作用,組織他們參加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務活動。充分發揮離退休干部的政治優勢、經驗優勢、威望優勢,持續深化“增添正能量·共筑中國夢”等活動,用好“銀發人才”隊伍,組織和引導科技、教育、文化、醫療衛生、農牧漁業等方面的老專家貢獻智慧和力量。(中央組織部負責)
19.部署推廣軍休服務APP,以信息化建設推動軍休工作形態升級、模式優化。構建“開門辦所、融入社會、購買服務、資源共享”服務管理模式,逐步解決空巢、高齡、失能和半失能軍休人員養老問題。(退役軍人部負責)
十一、心腦血管疾病防治行動
(一)擬研究制定的文件
1.制定印發《“減少百萬新發殘疾工程”綜合工作方案》。(衛生健康委負責,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2.聯合相關部門制定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院前醫療急救服務的指導意見》。(衛生健康委負責,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二)重點舉措
3.依托衛生健康委疾控局,設立心腦血管疾病防治行動工作組辦公室,完善行動專家組,完善區域和各省心腦血管疾病防治指導機構建設,健全防治網絡。(衛生健康委負責)
4.制訂心腦血管疾病及其危險因素規范化科普材料,充分動員醫務人員、健康生活方式指導員、志愿者等多方力量,豐富健康教育載體和形式,廣泛開展心腦血管疾病防治健康教育。(衛生健康委牽頭,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廣電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推廣《中國高血壓健康管理規范》,選擇試點區縣開展高血壓健康管理服務,以高血壓高危人群為重點,推進高血壓規范管理,提高高血壓知曉率、治療率和控制率。(衛生健康委負責)
6.研究制訂“三高”(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共管技術方案和實施路徑,開展“三高”共管試點,提升心腦血管疾病管理效果。(衛生健康委負責)
7.開展心腦血管疾病防治能力培訓,推廣高血壓、腦卒中防治適宜技術和管理模式。(衛生健康委負責)
8.結合區域心血管病中心建設,推進心血管病防治結合工作。開展基層高血壓醫防融合重點聯系點工作,總結推廣基層慢病管理服務模式,提高基層高血壓健康管理的同質化、規范化水平。(衛生健康委負責)
9.開展救護師資和學校健康安全輔導員培訓,建設生命健康安全體驗教室(館),開展“學校+社區”生命健康安全教育活動。(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牽頭,衛生健康委按職責負責)
10.開展院前醫療急救呼救定位試點工作。(衛生健康委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按職責負責)
11.加強科研攻關,加快推進心腦血管疾病防治研究工作。支持符合條件的創新藥物及相關醫療器械按程序進入醫保目錄、基藥目錄,提升成果轉化效率。(科技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健康委、醫保局、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2.制定印發區域中醫心血管醫療中心設置標準,并推動中心設置建設。針對心腦血管疾病高危人群,研究制訂中醫治未病干預方案。(中醫藥局負責)
13.開展心腦血管疾病中西醫臨床協作試點,形成并推廣中西醫結合診療方案或專家共識。(中醫藥局牽頭,衛生健康委按職責負責)
十二、癌癥防治行動
(一)擬研究制定的文件
1.制定癌癥預防與篩查指南(科普版)。(衛生健康委負責,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2.制定結直腸癌篩查與早診早治指南。(衛生健康委負責,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3.制定工作場所防癌抗癌指南。(衛生健康委負責,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4.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癌癥篩查與早診早治工作的指導意見。(衛生健康委負責,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5.制修訂、印發腫瘤診療規范和臨床路徑。(衛生健康委負責,持續推進)
(二)重點舉措
6.依托衛生健康委疾控局,設立癌癥防治行動工作組辦公室,完善行動專家庫。(衛生健康委負責)
7.推進區域癌癥醫療中心建設。(衛生健康委負責)
8.建立癌癥防治科普資源庫,至少開發可視化宣傳材料2套。(衛生健康委負責)
9.穩步推進腫瘤多學科診療試點工作,提高腫瘤多學科診療管理質量,進一步促進國內腫瘤等疑難復雜疾病的規范化診療水平。(衛生健康委負責)
10.發布2019中國腫瘤登記年報。(衛生健康委負責)
11.進一步提高藥品注冊管理能力,加快臨床急需藥品審評審批,進一步提高臨床用藥可及。(藥監局負責)
12.推動新版醫保目錄落地,建立醫保目錄動態調整機制,將符合條件的癌癥治療用藥按程序納入支付范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3.通過“癌癥、心腦血管、呼吸和代謝性疾病防治研究”重大項目對癌癥防治研究領域進行支持,加快在新藥專項及傳染病專項在研課題研發、完善政策保障、提高專項管理能力、加強戰略研究等方面發力。持續推進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和委級重點實驗室建設。(科技部、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4.制定印發區域中醫腫瘤中心設置標準,并推動中心設置建設。研究制訂癌前病變人群的中西醫綜合干預方案,開展癌癥高危人群中醫藥干預。(中醫藥局負責)
15.創新中醫藥與現代技術相結合的中醫癌癥診療模式,開展中西醫臨床協作試點,形成并推廣中西醫結合診療方案或專家共識。(中醫藥局牽頭,衛生健康委按職責負責)
十三、慢性呼吸系統疾病防治行動
(一)擬研究制定的文件
1.研究制定慢阻肺健康管理規范草稿。(衛生健康委負責,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二)重點舉措
2.依托衛生健康委疾控局,設立慢性呼吸系統疾病防治行動工作組辦公室,完善行動專家庫。(衛生健康委負責)
3.建立慢性呼吸系統疾病防治科普資源庫,至少開發可視化宣傳材料2套。(衛生健康委負責)
4.在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中,對于患有慢肺阻、重型老年慢性支氣管炎等慢性病人口,結合實際提供健康管理服務。(衛生健康委負責)
5.開展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納入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可行性研究。(衛生健康委負責)
6.加強基層醫療機構慢性呼吸系統疾病預防、篩查和診治能力建設。(衛生健康委負責)
7.推動新版醫保目錄落地,建立醫保目錄動態調整機制,將符合條件的慢性呼吸系統基本用藥按程序納入支付范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8.開展慢性呼吸系統疾病中西醫臨床協作試點,形成并推廣中西醫結合診療方案或專家共識。(中醫藥局牽頭,衛生健康委按職責負責)
9.針對慢性呼吸系統疾病高危人群,推廣中醫治未病干預方案。(中醫藥局負責)
十四、糖尿病防治行動
(一)擬研究制定的文件
1.研究制定《糖尿病健康管理規范》。(衛生健康委負責,2020年9月底前完成)
(二)重點舉措
2.依托衛生健康委疾控局,設立糖尿病防治行動工作組辦公室,完善行動專家組,指導各地開展糖尿病防治工作。(衛生健康委負責)
3.編寫糖尿病及其危險因素規范化科普材料,充分動員醫務人員、健康生活方式指導員、志愿者等多方力量,豐富健康教育載體和形式,開展糖尿病疾病防治健康教育。(衛生健康委牽頭,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廣電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推廣《糖尿病健康管理規范》,選擇試點區縣開展糖尿病健康管理服務,以糖尿病高危人群為重點,推進糖尿病規范管理,提高糖尿病知曉率、治療率和控制率。(衛生健康委負責)
5.不斷做實做細糖尿病患者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指導各地提升服務質量,做到簽而有約、規范服務。(衛生健康委負責)
6.開展基層糖尿病醫防融合重點聯系點工作,總結推廣基層慢病管理服務模式,提高基層糖尿病健康管理的同質化、規范化水平。(衛生健康委負責)
7.開展糖尿病防治能力培訓,實施好基層衛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訓項目,加強糖尿病防治相關課程的開發,加強對鄉鎮衛生院醫師和鄉村醫生中醫適宜技術的培訓。(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8.繼續推進糖尿病臨床路徑管理,規范糖尿病臨床診療工作。(衛生健康委負責)
9.加強科研攻關,加快推進糖尿病防治研究工作。支持符合條件的創新藥物及醫療器械按程序進入醫保目錄、基藥目錄,提升成果轉化效率。(科技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健康委、醫保局、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0.開展糖尿病中西醫臨床協作試點,形成并推廣中西醫結合診療方案或專家共識。(中醫藥局牽頭,衛生健康委按職責負責)
11.針對糖尿病高危人群,推廣中醫治未病干預方案。(中醫藥局負責)
十五、傳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動
(一)擬研究制定的文件
1.完成《傳染病防治法》修訂草案起草(衛生健康委負責,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按程序推進《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修訂。(司法部負責)
2.制定《地方病防治工作規范》。(衛生健康委負責,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3.制定《防止瘧疾輸入再傳播管理辦法》。(衛生健康委負責,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4.推動修訂《國境衛生檢疫法》。(海關總署、司法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重點舉措
5.持續開展遏制結核病行動,加大結核病防治力度。(衛生健康委牽頭,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民政部、司法部、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醫保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6.加強協調落實《遏制艾滋病傳播實施方案(2019-2022年)》,聚焦艾滋病性傳播,精準實施防控工程。(衛生健康委牽頭,中央宣傳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網信辦、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廣電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7.進一步加強免疫規劃信息系統建設,指導各地疾控機構做好疫苗電子追溯相關工作;繼續大力推進預防接種規范化管理工作,指導各地接種單位和人員落實好接種環節“三查七對一驗證”要求。(衛生健康委負責)
8.繼續開展“全國瘧疾日”、“全國防治碘缺乏病日”宣傳,組織編寫地方病、寄生蟲病防控健康教育“口袋書”。(衛生健康委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游部、海關總署、廣電總局、中國殘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9.繼續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開展全方位的流感防控科學知識的宣傳。(衛生健康委負責)
10.召開地方病防治工作長效機制研討會,舉辦第十屆全國寄生蟲病技能競賽和第二屆全國地方病防治技能競賽。(衛生健康委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