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綜合體是城市綜合體的延伸,在體育、娛樂、餐飲與零售等各業態間建立起相互依存、相互助益的能動關系,也可以簡單理解為“一個空間解決體育需求”。體育綜合體主要內容為青訓、休閑運動、觀賽。
2014年國務院發布46號文件中提出打造城市體育綜合體;2015年1月,國家體育總局印發《體育場館運營管理辦法》,提出鼓勵建設體育服務綜合體和體育產業集群;2016年6月,國務院國務院發布《全民健身計劃(2016—2020年)》,提出到2020年每周參加1次及以上體育鍛煉的人數達到7億,體育消費總規模達到1.5萬億元;2016年7月發布的《體育產業發展”十三五”規劃》將場館服務業歸為重點行業;2016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健身休閑產業的指導意見》文件中表示:“鼓勵健身休閑設施與住宅、文化、商業、娛樂等綜合開發,打造健身休閑服務綜合體。”
體育綜合體獲得政策鼓勵支持,近年來各地的體育綜合體如雨后春筍般涌現,充分盤活了體育場館資源、體育生態資源和人文資源,帶動了各類康體運動業態的發展,有助于促進城市體育經濟的升級和健康城市的發展。
據悉,目前,體育綜合體可以劃分為提升型體育中心、改造型城市體育綜合體、新型體育商業綜合體三種類型。
1、提升型體育中心
很多場館建設之初,是為了運動會或者某項賽事而修建的,而沒有考慮到后續的利用。大多數大型體育場館都歸屬政府系統,沒有經營和盈利上的壓力。2016年4月,國家發改委、國家體育總局等24個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促進消費帶動轉型升級的行動方案》,提出盤活大型體育場館資源,通過引入社會資本和公司化機制,推廣“所有權屬于國有,經營權屬于公司”的分離改革模式。自此,我國大型體育場館資源盤活進程加快。
提升型體育中心作為一個綜合體育場館提升改造項目,重點以原有競技體育為核心,創新體育項目,融入擊劍、拳擊、電競等新興國民追捧的體育項目,配套全民健身、健身培訓、餐飲住宿、休閑娛樂及商務會議等功能業態。
2、改造型城市體育綜合體
由于城市規劃調整、產業布局變化、環保政策引導、企業自身轉型等原因,城市工業用地內的企業逐漸搬離市區,出現大量閑置廠房、車間、倉庫等物業,同時受限現有土地政策、用地指標日趨緊張等現實問題,2016年中央出臺的《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提出:“利用舊廠房進行改造,融入新功能,恢復老城區功能與活力”。基于全民健身熱潮背景,體育產業為舊廠房改造功能融合的重點方向之一。
迎合日益激增的國民健身需求,圍繞體育+商業綜合體為核心,打造運動主題區+商業配套區兩大載體,匯集全民健身、健身培訓、大眾賽事、餐飲住宿、休閑娛樂等多種體育休閑業態,打造面向全民健身的多功能體育綜合體。
2、新型體育商業綜合體
由于商業地產競爭激烈,面臨同質化競爭壓力的傳統購物中心紛紛尋求創新,體育業態娛樂性體驗性超強,滿足了商業地產創新需求。因此,體育商業綜合體興起。
搭建體育公園+體育主題商業綜合體兩大載體空間,匯集運動健身、主題運動、日常休閑、餐飲娛樂、主題購物等多種業態,打造集“體育公園+體育主題商業綜合體”為一體的新型體育商業綜合體。
我國的體育綜合體還處在初級階段。相比較美國洛杉磯的斯臺普斯中心和麥迪遜花園廣場,以及英國SIV(Sheffield International Venues)這樣的運營管理企業來說,國內綜合體的成型時間還很漫長,在受到體育文化與市場的決定外,體育消費的業態更是一大因素。